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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气森林被侵权,获赔8万元!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11/27  点击次数:3
随着消费者健康意识日益增强,低糖、无糖成为饮料产品的发力方向。元气森林率先掀起了国内无糖气泡水热潮,凭借其强大的产品力与营销力,持续在汽水赛道内进行深耕与创新。
2018年,元气森林“0糖0脂0卡”气泡水甫一上市就热卖,推动公司全年营收突破2亿元。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元气森林的增长率分别达到300%、200%和309%。连续的高速增长,创造了国内饮料市场“神话”,堪称一匹黑马。然而,在见证了元气森林的火爆之后,不少人打起了“复制模仿”的主意。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元气森林公司调查取证反映,某某轩公司、某源饮料厂、郑某生产和销售的“某威”牌气泡水在产品瓶身突出使用汉字“气”作为标识,该“气”标识占据瓶身包装的极大面积且位于包装正面的显著位置,已具备了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该标识整体书写风格、读音、含义、大小均与元气森林公司核准取得“気”注册商标一致,已构成近似商标。
元气森林公司认为,某某轩公司、某源饮料厂、郑某侵害了元气森林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应该立即停止侵害元气森林公司“元气森林气泡水”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起诉至法院。
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元气森林公司系“気”注册商标专有权人,该商标处于有效期内,其合法权利应受法律保护。另外,本案中,根据元气森林公司提交的广告合同、宣传效果图、相关媒体报道以及荣誉证书等可见,元气森林公司为产品的宣传推广投入了大量资金,取得了一定的市场知名度。而本案被诉侵权产品与元气森林公司产品的包装装潢近似,容易让人误认为其来源与元气森林公司存在特定联系。因此,郑某、某源饮料厂未经许可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某某轩公司未经许可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结合实际情况,法院依法判决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判令其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8万元。
截至目前,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计有7000余件商标申请记录,600余件专利记录,以及近500项作品著作权。可见其知识产权意识之强,布局之完善。
商标的注册,不仅是为了便于自身的使用,还能很大程度上避免他人的侵权模仿。正如上述案件一般,即使出现类似行为,我们也能够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知道,尽管当下饮料货架琳琅满目,但小小饮料瓶里装的是承载国民健康的万亿级市场。智多兴为您提供更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涵盖专利、商标、版权、各类科技项目等,为您的成功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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