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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申请需要补正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06/21  点击次数:6
评审申请需要补正的情形包括:
(1)未提交首页或首页信息填写有误;
(2)复审类案件未提交原审程序决定;
(3)复审类案件未提交原审程序决定送达的证据;
(4)未写明具体的评审请求、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申请书/补充材料未按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6)提交的证据材料正、副本不一致,且未说明;
(7)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提出无效宣告申请时,未列明引证商标;
(8)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未逐一分类编号和制作证据目录清单,未对证据材料来源、待证明事实等具体事项作简要说明;
(9)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但缺少代理委托书或申请人未在代理委托书上签字/盖章;
(10)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不清晰或签字/盖章与证明文件所载不一致;
(11)其他应予补正的情形。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评审申请,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注册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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