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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内容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3/10/11  点击次数:6
  对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也有明确规定,包括: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未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3、未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5、科学发现;
  6、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7、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8、动物和植物品种;
  9、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10、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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