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中有机会主动修改吗?
发明专利申请人根据实质审查请求,可以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主动申请专利: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修改意见。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后两个月内主动提出修改意见。在进行有效修改的情况下,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过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规定的范围。对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过原图片或者照片的范围。
专利申请提交后的7种修改机会你一定要把握哦!
1.提交后主动补正。根据适用规则,您可以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主动提出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
2.内容审查阶段的主动补正。申请人自收到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主动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修改意见。
3.专利被驳回和批准前分案申请的修改。对于包含多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适用规则规定了案件划分制度。对于申请文件中存在问题的专利申请,可以考虑按照分割规则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避免以前专利申请中存在的问题。当然,分案申请必须符合分案申请的相关规定。根据适用规则,分案申请仅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有效。
4.实质性审查请求的积极变化。根据现行规则,发明专利申请人在申请材料审查时,可以主动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修改意见。
5.修改无效程序。根据现行规则,权利要求可以在专利无效诉讼中进行修改,但修改只能限制保护范围,不能扩大保护范围。然而,在现行的无效程序中,权利要求的修改空间越来越大。在无效程序中,可以根据适用规则在特定区域内重新排序索赔,以形成更合适的索赔保护制度。
6.根据审查和纠正通知进行被动变更。发明、实用新型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审查员可以在初步审查或者实质性审查中要求专利申请文件存在缺陷。鉴于审查员发现的不足,申请人可以修改申请文件,即被动修改。被动修改可以应用于三类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该修正案还包括对审查程序中的申请文件的修正。
7.使用优先级主动更改应用程序。根据优先权制度的特点,优先权制度可以用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以弥补申请文件的不足。
专利申请中是可以主动修改的,但是我们需要把握住相应的机会及条件,如果我们的情况不符合条件的话是不可以修改的。专利申请是一件要求非常严格的事情,我们最好找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