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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质押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07/24  点击次数:9
1、专利权质押登记请求应当由专利权质押双方当事人,即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
2、出质人应当是专利登记簿中记载的专利权人。如果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则出质人应当为全体专利权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3、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4、质押专利应当为已经授权公告且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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