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企业认证、专精特新申请,就找河南智多兴!

183-3719-1167
(微信同号)

0371-60203633

新闻动态

公司荣誉

  • 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 专利代理机构
  • 商标代理机构
  • 版权局签约单位

智多兴知识产权集团

地址:
郑州  花园SOHO3号楼A座8楼

西安 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

成都 蜀都中心二期
电话:
 
183-3719-1167
 0371-60203633

公司新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司新闻 > 专利补正答复期限加15天吗
专利补正答复期限加15天吗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04/30  点击次数:10

1、专利补正的期限由补正通知确定,如果收到补正通知书是推定计算的,推定收到日为自专利局发出文件之日(该日期记载在通知和决定上) 起满十五日,所以答复期限是通知时间加上15天。

2、期限的计算
(1)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大部分法定期限是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的。例如,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在十二个月内提出,该期限的起算日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优先权日)。
(2)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例如,审查员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的期限(指定期限) 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法定期限) 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计算。

官方微信公众号

智多兴知识产权集团

咨询电话:183-3719-1167

  • 郑州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国基路花园SOHO-3号楼A座8楼

  • 成都公司

    成都市蜀都中心二期1号楼3单元2405办公室

  • 西安公司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C座北2104室

Copyright By 商标注册 版权申请-河南智多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Allright Reserved.        豫ICP备2021002879号-1
扫一扫

扫一扫
关注我们

全国服务热线
0371-6020363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