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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专利新颖性丧失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3/11/16  点击次数:23
  一是先公开后申请专利:一些研究开发人员出于彰显其学术水平或晋升技术职务的需要,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急于撰写论文发表,将技术方案公布于众。一些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注重研究成果的获奖,急于向别人推广和介绍自己的研究开发成果,其结果都是失去新颖性。
  二是先广告宣传,后申请专利。一些企业为了尽快占领产品市场,在发明未申请专利之前,已开始对其技术成果进行广告宣传。对于一些发明创造,往往在广告宣传资料中,就可能将技术公布,从而丧失专利的新颖性。
  申请专利,避免丧失新颖性。我国审批专利采用先申请原则,即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个人或单位。因此,企业只有及时申请专利,及时进行专利布局,参与市场竞争,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全球化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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