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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抵触申请的检索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10/15  点击次数:5

基本原则

在对申请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前,抵触申请的检索应当完成到尽可能完善的程度,即应当做到已经全面查阅了当时的检索用专利文献中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提出并在其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和公告的专利文件。

申请满十八个月公布后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的检索通常,发明专利申请在其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公布,此后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对这种情况,审查员在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前所作的检索,应当包括抵触申请的检索。

申请提前公布后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的检索

发明专利申请提前公布后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的,审查员在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前,可以初步检索抵触申请。如果对该申请作出审查结论的日期在从该申请的申请日起十八个月之内,审查员可视抵触申请进入检索用专利文献中的情况不断进行抵触申请的补充检索:;如果对该申请作出审查结论的日期,在该申请的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当天或者之后,审查员应当在满十八个月当天或者之后,在作出审查结论前,进一步进行抵触申请检索。

防止重复授权的检索

在对申请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前,防止重复授权的检索应当完成到尽可能完善的程度,即应当将在中国专利文献中已经有的涉及同样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文件检索出来。有关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判断,适用本部分第三章第6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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